兩封來信,來自同一個小區(qū)的兩位居民,意見截然相反:一位居民認為,如果100%住戶都同意方可加裝揭陽電梯,將會導致這項工作變得遙遙無期;另一位退休老人則堅持,在批準安裝電梯前,應堅持100%不反對的原則,尊重每一住戶的權利……
丨從“100%同意”,到“2/3共識”
2020年9月,多方征求意見后,調整加裝電梯業(yè)主表決規(guī)則,簡單來說就是將原先的“100%同意”,調整為“100%告知”及“2/3業(yè)主共識”。新辦法并不是簡單的2/3同意原則,一個前提是聽取全體業(yè)主的意見,即“100%告知”。
丨反對意見,集中在哪?
低層住戶的反對意見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:加裝電梯埋下安全隱患,侵害低層采光權、通風權,帶來持續(xù)噪音污染,造成低層房屋的貶值,還有就是破壞鄰里關系,甚至情緒激烈。此外,加裝電梯所在單元居民對權益受損業(yè)主的補償方案和補償資金的分攤籌集方案達不成一致。
丨“上下為難”,如何化解?
這項工作的“瓶頸”制約,關鍵是居民的共識,這不是一件容易達成的事情。加裝電梯已經不單單是在加裝一個電梯產品,更像是一個復雜的社區(qū)治理產物。因為,這關鍵取決于如何協調、平衡利益各方,求得最大公約數。
加裝電梯:求一個“最大公約數”
對年近古稀的呂阿姨而言,走幾十級臺階上下樓不在話下,她擔心的是發(fā)生過3次腦血栓的老伴兒。“他今年76歲,多次生病,行動不便,上下樓非常困難?!彼f。
3月1日,呂阿姨,終于聽到了利好消息:單元加裝電梯進入手續(xù)審批階段。
該宿舍區(qū)21棟樓77個單元,前期有19個單元加裝電梯,今年春節(jié)前后又有39部電梯報送相關材料,相繼進入或完成了審批流程,即將進入施工階段。
修改業(yè)主“一票否決”規(guī)則,變成“由該單元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(yè)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(yè)主參與表決,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業(yè)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(yè)主書面簽署同意意見”,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這一民生工程不斷“提速升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