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頭電梯電梯安裝后,整機功能的檢驗:
1.曳引檢查
a.在電源電壓波動不大于2百分號工況下,用逐漸加載測定轎廂上、下行至與對重同一水平位置時的電流或電壓測量法,檢驗電梯平衡系數(shù)應為40百分號~50百分號,測量表必須符合電動機供電的頻率、電流、電壓范圍。
b.電梯在行程上部范圍內空載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圍125百分號額定載荷下行,分別停層3次以上,轎廂應被可靠地制停(下行不考核平層要求),在125百分號額定載荷以正常運行速度下行時,切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,轎廂應被可靠制動。
c.當對重支承在被其壓縮的緩沖器上時,空載轎廂不能被曳引繩提升起。
d.當轎廂面積不能限制載荷超過額定值時,再需用150百分號額定載荷做曳引靜載檢查,歷時10min,曳引繩無打滑現(xiàn)象。
2.限速器安全鉗聯(lián)動試驗
a.額定速度大于0.63m/s及轎廂裝有數(shù)套安全鉗時應采用漸進式安全鉗,其余可采用瞬時式安全鉗。
b.限速器與安全鉗電氣開關在聯(lián)動試驗中動作應可靠,且使曳引機立即制動。
c.對瞬時式安全鉗,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額定載荷,短接限速器與安全鉗電氣開關,轎內無人,并在機房操作下行檢修速度時,人為讓限速器動作。
復驗或定期檢驗時,各種安全鉗均采用空轎廂在平層或檢修速度下試驗。 對漸進式安全鉗,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125百分號的額定載荷,短接限速器與安全鉗電氣開關,轎內無人。在機房操作平層或檢修速度下行,人為讓限速器動作。
以上試驗轎廂應可靠制動,且在載荷試驗后相對于原正常位置轎廂底傾斜度不超過5百分號。
3.緩沖試驗
a.蓄能型緩沖器僅適用于額定速度小于1m/s的電梯,耗能型緩沖器可適用于各種速度的電梯
b.對耗能型緩沖器需進行復位試驗,即轎廂在空載的情況下以檢修速度下降將緩沖器全壓縮,從轎廂開始離開緩沖器一瞬間起,直到緩沖器回復到原狀,所需時間應不大于120s。
4.層門與轎門聯(lián)鎖試驗
a.在正常運行和轎廂未停止在開鎖區(qū)域內,層門應不能打開
b.如果一個層門和轎門(在多扇門中任何一扇門)打開,電梯應不能正常啟動或繼續(xù)正常運行。
5.上下極限動作試驗
設在井道上下兩端的極限位置保護開關,它應在轎廂或對重接觸緩沖器前起作用,并在緩沖器被壓縮期間保持其動作狀態(tài)。
6.安全開關動作試驗
電梯以檢修速度上下運行時,人為動作下列安全開關2次,電梯均應立即停止運行。
a.安全窗開關,用打開安全窗試驗(如設有安全窗)
b.轎頂、底坑的緊急停止開關
c.限速器松繩開關。
7.運行試驗
a.轎廂分別以空載、50百分號額定載荷和額定載荷三種工況,并在通電持續(xù)率40百分號情況下,到達全行程范圍,按120次/h,每天不少于8h,各起、制動運行1000次,電梯應運行平穩(wěn)、制動可靠、連續(xù)運行無故障。
b.制動器溫升不應超過60k,曳引機減速器油溫升不超過60k,其溫度不應超過85℃,電動機溫升不超過gb12974的規(guī)定。
c.曳引機減速器,除蝸桿軸伸出一端滲漏油面積平均每小時不超過150cm外,其余各處不得有滲漏油。
8.超載運行試驗
斷開超載控制電路,電梯在110百分號的額定載荷,通電持續(xù)率40百分號情況下,到達全行程范圍。起、制動運行30次,電梯應能可靠地起動、運行和停止(平層不計),曳引機工作正常。